韩国留学新规:2016年7月1日后需提交肺结核检测证明
- 来源:
- 作者:华申编辑
- 时间:2016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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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网站消息,2016年7月1日期,凡是赴韩国留学的学生,需提交肺结核检测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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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网站消息,2016年7月1日期,凡是赴韩国留学的学生,需提交肺结核检测证明。

1、实行时间:留学(D-2)、语言研修(D-4)签证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。
2、检测项目:在胸部X线检查、痰结核菌检查、结核菌素试验、血液检查中,应进行一个以上项目的检查。
3、检测对象:停留期为91天以上的长期签证。具体包括文化艺术(D-1)、留学(D-2)、技术研修(D-3)、一般研修(D-4)、采访(D-5)、宗教(D-6)、派驻(D-7)、企业投资(D-8)、贸易经营(D-9)、求职(D-10)、教学(E-1)、会话指导(E-2)、研究(E-3)、技术指导(E-4)、专门职业(E-5)、艺术表演(E-6)、特定活动(E-7)、非专门就业(E-9)、船员就业(E-10)、访问居住(F-1)、居住(F-2)、随行(F-3)、在外同胞(F-4)、永住(F-5)、其他(G-1)、观光就业(H-1)、访问就业(H-2)签证等。
4、参考事项:附件“肺结核检测证明”中如下项目合格者,可申请签证。
Ⅰ-1.非特异所见(Non-specific);
Ⅰ-2.非活动性结核(Inactive TB);
Ⅱ-2.完治(Cured);
Ⅱ-3.完(Completed Treatment)
<注意事项>
.5岁以下的幼儿免提交
.如孕妇不愿接受X线检查,可选择进行痰标本检测,但此项检测8周之后方能获得结果。
.肺结核检测证明有效期为1年(结婚移民者·永住权者配偶的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)
.检测时需递交本人护照及证件照片(3cm×4cm)
华申留学韩国留学顾问提醒:进行肺结核检测的医院是由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指定,并非所有的医院都可以。
信息来源: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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